各乡镇(街道)团(工)委,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学校团组织:
经团市委研究同意,现将《2008年龙泉市共青团系统信息调研工作考核奖励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各级团组织认真贯彻落实。
附:《2008年龙泉市共青团系统信息调研工作考核奖励办法》
共青团龙泉市委
2008年1月22日
主题词:信息工作 考核办法 通知
抄送:市委、共青团丽水市委,徐光文、徐炳东同志
共青团龙泉市委办公室 2008年1月22日印发
2008年龙泉市共青团系统信息调研工作考核奖励办法
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共青团系统的信息调研工作,不断提升调研、信息、宣传工作水平,更好地服务和推动全市团工作的蓬勃发展,不断扩大团组织的社会影响力,特制订本考核办法。
一、考核对象
各乡镇(街道)团(工)委,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学校团组织。
二、考核办法
(一)基础积分制。各基层团组织向团市委办公室投稿每月不少于1篇,达到要求计基础分值50分,即上报一篇信息计5分。
(二)质量加分制。
1、被团市委采用标题信息,每条加计5分,采用为简讯每条加计3分。
2、各团组织上报的信息,经团市委转报,被丽水市级采用,每条再加计3分,被省级采用每条再加计5分,同级采用不重复计分。
3、上报团市委共青团工作调研文章每篇10分,被团市委办公室采用,每篇加计5分。
4、超额上报团市委信息(即每月一篇信息除外),每篇计5分。
(三)每季通报制。每个季度对各乡镇(街道)团(工)委,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学校团组织信息采用情况在团市委网站进行分线(青工线、青农线、学校线)排名通报,次年初公布上年度总得分及名次。
三、信息报送内容及要求
(一)信息报送主要内容。为加强信息报送针对性,团市委办公室将在每月5日在QQ群上发布每月信息报送重点。
具体报送内容包括:青少年对党中央、省市区委重要会议和重大决定的反映;党政领导的关怀、希望和要求;青少年群体的思想动态;上级团组织重要会议、重要工作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;本地、本部门、本单位富有特色的团工作;突发事件在青少年中的反映等。
(二)信息报送要求
1、报送要求:注重时效性、真实性,保质保量完成。
2、报送途径:信息报送原则上采用网络报送,如书面上报则应提供电子版,报送邮箱:tsw@longquan.gov.cn
四、奖励办法
各团组织实行信息采用积分考核。次年初对本年度完成基础积分并且排名靠前的团组织进行表彰,设立信息工作先进团组织三名(各线取一名)。优秀组织奖、优秀信息员若干名。
五、附则
1、本办法自2008年3月起执行。
2、信息考核工作由团市委办公室负责考核。
3、信息考核情况与年度评优评先相挂钩。
4、本办法由团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