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初中、小学、邮政支局(所):
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书信文化建设,引导少年儿童加强与身边的小伙伴、“手拉手”小伙伴等的交流沟通,通过书信分享彼此的快乐,分担对方的烦恼,学会沟通,学会合作,收获友情。呼吁全社会倾听孩子的心声,了解孩子的内心世界,给少年儿童身心健康与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环境。根据团浙联(2007)35号文件精神,配合浙江区的第三届全国少年儿童书信文化活动,团市委、市教育局、市少工委和市邮政局决定联合开展以“小伙伴,我想对你说”为主题的第三届全国少年儿童书信文化(龙泉市)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:2007年8月20日—2007年10月15日
二、参加对象:
全市初中、小学学生在共青团和教育部门的指导下集体参加。
三、组织机构
本次活动由团市委、市教育局、市少工委、市邮政局共同主办,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相关领导共同组成。
主 任: 周池梅 团市委副书记、市少工委主任
吴 敏 市教育局副局长
张军武 市邮政局副局长
副主任:周世娟 团市委办公室主任
连国芬:市教育局教育科科长
连启平 市邮政局纪检书记
曾鹏翔 市邮政局运营部主任
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邮政局运营部,成员由市教育局、团市委和市邮政局相关人员组成。联系电话:7111240(市教育局),7262113 (团市委), 7213104、7213105(市邮政局),联系人:连国芬(市教育局),叶丽萍(市邮政局),地址:龙泉市邮政大楼四楼。
四、活动进程
(一)宣传阶段(2007年8月20日-8月31日)
主办单位联合发出通知,成立组委会,由教育局部署相关工作,利用新闻媒体做好活动宣传工作,扩大影响。
(二)实施阶段(2007年9月1日—10月15日)
1、为加强大赛的对外整体形象,统一使用省邮政局印制的参赛专用邮资信封,信封价格1.20元/个(含邮资0.8元)。各校在征求学生家长意见,自愿购买的基础上确定信封需求数量,并由各学校统一于9月15日前汇总报市教育局教育科(电话:7111240,联系人:邱张平),市邮政局负责办理信封的请领发放和收款业务。信封款送交当地邮政储蓄所存入,帐号:603439430210066608,户名:叶丽萍 ,没有邮政储蓄所的学校,由当地邮政支局长上门收取。
2.报送作品时须写明学生姓名、学校、年级、地址、联系电话。信封封面上写明收件小伙伴的常住地址或学校、班级以及收件人姓名;寄件人地址姓名写参赛学生的学校、班级和姓名。信封封面必须按格式规范书写,收、寄件人地址、姓名、邮政编码书写清晰,并在信封的左下角注明“书信文化活动”字样。
3、作品截止时间为2007年10月15日。各学校按本校参赛作品的1%比例评选出优秀作品,然后将推荐评选的作品与一般作品分开归类。参评作品信封不封口,非参评作品由学校直接封口,由各地邮政支局长于10月15日前负责上门收取,并转发到市组委会办公室。
4.作品文体不限,字迹要求工整规范(不准打印),符合书信格式,必须是本人的真实作品,凡已在报刊上公开发表的作品不列入本次活动评选范围。来稿一律不退,请参加者自留底稿。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对获奖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书籍、报刊、杂志、影视、网络等相关媒体出版、发表的著作使用权,对被采用作品不再另行支付稿酬。活动参加者一经投稿,表明接受上述约定。
(三)集中评选阶段(10月15日—10月25日)
1.市组委会办公室将邀请专家对各学校参评作品进行集中评选。分组别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、优秀奖,颁发证书和奖品,并从中选出优秀作品20名统一送丽水参评,然后交省组委会办公室及全国评比。同时根据各学校学生参与的普及率及报送作品质量评选出中、小学校活动组织奖和优秀指导师奖若干名。
2、评选活动结束后,由组委会负责将所有参赛学生的作品寄给参赛学生小伙伴。邮政部门对参赛学生作品的信件,应按参赛学生所写的地址做好投递工作。
五、活动要求
1、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,制定活动方案,组建领导小组,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好这项活动,确保全体学生积极参加本次活动。
2、要把这项活动与初中团活动,少先队体验教育活动、“雏鹰争章”活动、特色小队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,积极调动少年儿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,使他们在活动中了解社会,体验生活,促进思想道德素质、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的全面提高。各学校要结合教育教学,支持少先队员积极参加活动。书信作品必须紧扣“小伙伴,我想对你说”这一活动主题。
共青团龙泉市委员会 龙泉市教育局
少先队龙泉市工作委员会 龙泉市邮政局
2007年8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