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乡镇(街道)团(工)委,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学校团组织: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、六中全会精神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弘扬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精神,发扬龙泉青年团结互助、扶贫济困、尊老爱幼、无私奉献的传统美德,积极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。团市委决定开展“青春共建和谐龙泉”——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青春共建和谐龙泉
二、活动时间
2007年2月中旬至2007年3月下旬
二、活动内容
各级团组织、少先队组织、青年志愿者服务组织要紧密围绕活动的主题,坚持服务大局、服务社会的宗旨,结合本地、本单位的实际,在活动期间做好以下几项活动:
1、开展以“学习雷锋、青春奉献”为主题的主题团(队)日活动。活动期间,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活动阵地,就近就便,集中开展一些规模较大、影响面较广的主题教育活动,缅怀雷锋同志的先进事迹,学习当代先进人物的高尚情操,激励青少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。开展“岗位学雷锋、行业树新风”活动,把广大团员、青少年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引导到立足本职岗位上来。
2、开展“志愿服务和谐社区”活动。各级青年志愿者服务组织,可以根据自身专业特长,组织家电维修、医疗服务、法律咨询等服务项目,深入各街道社区广泛开展环境保护、公益劳动等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活动。
3、继续开展青年志愿者科技、文化、卫生“三下乡”活动。各单位组织科技、文化、医疗工作者组成志愿服务队到农村、企业,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青年志愿服务活动,为当地经济的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所需发挥更大的作用。
4、继续开展“一助一”结对服务。继续深化青年志愿者“一助一”长期结对服务计划,落实结对对象,确保人员、时间、服务内容和服务措施的落实。开展尊老敬老、扶贫帮困等行动,组织志愿者上门为生活有困难的孤寡老人开展清洁卫生、送慰问品、聊天解闷等服务。
5、广泛开展志愿者注册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服务基地建设。全市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团龙[2005]1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,进一步加强青年志愿者注册活动,努力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青年注册志愿者服务队伍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,在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的同时,在敬老院、部队、移民新村等有条件的单位建立服务基地,开展长期志愿服务活动,以送温暖、组织文娱节目、联谊等多种形式,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,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。
三、活动要求
1、提高认识,统一思想。开展“青春共建和谐龙泉”主题系列活动是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、六中精神,把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落到实处的重要体现,是认真落实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精神的具体举措。各单位要提高认识,统一思想,集中时间、集中力量,开展活动、推出项目,做出特色、打响品牌,兴起青年志愿服务新高潮,推动青年志愿服务新发展。
2、突出主题,精心策划。今年活动的主题是“青春共建军和谐龙泉”,各单位要围绕主题找课题,突出热点掀高潮。要配合市委、市政府关于解决困难群众生活中的诸多问题进行部署,进一步深化帮扶社会弱势群体的志愿服务。
3、不拘形式,重在实效。要坚持从实际出发,因地制宜,把统一部署集中活动与本地区、本单位的具体活动、特色活动结合起来,丰富和充实活动内容,吸引广大青年及社会各方面力量普遍参与。要多从群众反响强烈、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,从群众看得见、摸得着的具体事情入手,真正为群众做好事、办实事。
4、注重宣传,树立典型。在全社会营造理解、支持、参与青年志愿者活动的良好氛围,是志愿服务工作实现新突破的必要条件。各团、队组织要积极协调新闻单位,通过多种形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、多角度报道,争取让社会各界更多地了解和支持青年志愿服务事业,争取更多的青年投身志愿服务事业。各级团组织在系列活动期间,要举团旗、有条件的要举青年志愿者旗,配备有关标志、绶带,团员要统一佩戴团徽;少先队组织要举队旗、队员要佩戴红领巾,营造活动浓厚氛围,形成活动整体效应。
请各团组织于3月底前要将活动情况及时报送到团市委办公室。
共青团龙泉市委员会
龙 泉 市 少 工 委
2007年2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