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的学习宣传力度,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教育,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,团市委三原则抓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宣传工作。
一是坚持广泛宣传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。利用网络、报刊、短信息、海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,在全市营造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良好氛围的同时,重点对未成年人、团干、少先队辅导员、12348青少年维权热线、12355青少年服务台工作人员、优秀“青少年维权岗”创建单位工作人员等进行重点学习宣传,让他们在实际工作生活中掌握和正确运用未成年人保护法,切实为未成年人成长成才服务。
二是坚持集中学习与活动教育相结合的原则。利用法制宣讲、观看法制专题片、通读法律条文等手段进行集中学习,并要结合本地实际、未成年人实际,通过组织主题班会、文艺演出、知识竞赛、社区宣传、法制征文等生动活泼、形式新颖、吸引力强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,着重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,达到真正学法、懂法、用法的目的。
三是坚持集中学习与日常渗透相结合的原则。利用法制宣传月等活动载体进行集中学习的基础上,结合日常生活中涌现出来的正面和反面维权案例,加强对青少年的直观教育,结合12348青少年维权热线、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为青少年提供的长期服务,切实为青少年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