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》于2007年12月29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会议通过,已于2008年6月1日开始施行。为创建“人人抵制毒品、人人参与禁毒”的社会氛围,深入推进禁毒志愿者工作,团市委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团委号召,以6月26日国际禁毒日为契机,联合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和禁毒志愿者在老市政府门前组织开展了以 “依法禁毒、构建和谐”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。
工作人员们在老市政府门前两旁摆放了各种禁毒的海报和展牌,行人纷纷驻足观看;禁毒志愿者们则向过往的市民发放禁毒法律知识读本、禁毒倡议书,倡议全市人民拒绝毒品、远离毒品。市禁毒大队向市民展示冰毒、摇头丸等毒品的样本,让市民了解毒品的危害。
市委常委、公安局长徐为民,团市委副书记李小春,公安局禁毒大队群体队员和40多名禁毒志愿者参加了活动。